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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册府元龟》、《宋史》、《十国春秋》、《吴越备史补遗》及《宋两朝贡奉录》所载,宋立国之初,从开宝到太平兴国十年之间越窑贡奉青瓷竟达十七万件之多。宋周密《志雅堂杂钞》诸玩条有“李公略所藏雷咸百纳琴”,“两傍题云,大宋兴国七年。岁次壬次午六月望日,殿前承旨监越州窑务赵仁济”记载。可知自吴越钱氏入朝、纳土称臣,越州窑务已由宋朝廷接收,并设官监察院烧,但设官监察院烧的时间似乎并不长。因为明嘉靖刊本《余姚志》,〈风物记杂物〉条有 “秘色瓷器初出上林湖,唐宋设官监窑,寻废”的记载。尼外还有当时越窑所产的实物可以作证。故宫收藏品越窑器中有“端拱元年戊子岁十二造”十二字年款盒盖一件。盒面光素无纹饰,仅刻文字,与五代到宋初越窑精致划花盒相比,质量相差悬殊。另一件里刻“淳化二年......”年款碗,胎釉都很粗糙,找不到一丝“千峰翠色”的痕迹,此外,见于著录的腹部刻“元丰三年”年款的双系盖瓶,不过是一般陪葬的大路货。这些实物标本显然都不是官监察院时期贡奉朝廷的作品。看来官监察院停废的时间也就在太平兴国七年至端拱元年七、八年之间。
至于越窑官监停废的原因,据现在已知的材料推测,大约此时北方诸瓷窑中定窑、耀窑烧瓷工艺有很大的进步,定州白瓷刻花器的雅洁素净,耀州青瓷刻花器比之越窑器更是青出于蓝,宫廷 用瓷已无须取给于越州窑了。而越窑也自官监停废以后,大约也有一部分熟练的工匠走散,越窑转向民间,生产民用的大路货,产品质量下降,在竞争中,后来者居上,越窑的盛名也渐次为其他青瓷诸窑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