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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诸悲敬乃真属于自己”:积蓄的终会散失,享受了就此没有,那末就得把现有的财富,分一分来作福修德,为将来受福种子。譬如一千斤谷,拿一部分去下在田里,加上肥料功力,就会有十倍百倍的更多收入。这样,如分一分财富去布施,让大家受用,为佛教文化慈善而使用,便是努力于福报的再生产。布施,似乎是损失(如种谷腐烂),而实能引发未来丰满的福报(如收成更多)。老子说:“既以与人己愈有”,可借以说明布施得福的道理。谷子下种时,当然希望丰收,把它播下好田地,不能撒在沙石上。布施作福也如此,有两种良好的福田,功德最大。一、悲田:把财富分一分去抚恤孤寡,施舍医药,救济灾难等。这些社会福利、救济事业,便是种福于悲田中,因为这是值得同情怜悯的对象。二、敬田:为儿女的孝养父母,做佛弟子的敬奉三宝等,这都是种福在敬田中,因为这是值得尊敬的对象。凡是种福于悲敬二田,现生或将来,一定会得良好的福报。布施时引起“施福业”,随逐行人,从今生到来生,成为水不能淹,火不能烧,盗匪恶王所不能夺的自己的财富,所以说:“施诸悲敬乃真属于自己”。
上面所说的,都还是一般的。声闻行者,菩萨行者,还有更好的主张,更好的处理,更永久的财富。现在为时间所限,只好留着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