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196—2002 有机茶
发布时间 2011-08-13 浏览 47779 次
p>按GB 7718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产品均应按批(唛)为单位,同批(唛)有机茶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

6.2 交收(出厂)检验

6.2.1 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生产单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出厂)。

6.2.2 交收(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品质、水分、粉末、净含量和包装标签。

6.2.3 卫生指标为交收(出厂)定期抽检项目。

6.2.4 总灰分、水浸出物、粗纤维为交收(出厂)抽检项目。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

a)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b)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3.2 型式检验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

6.4 检验结果判定

6.4.1 凡劣变、污染、有异气味茶叶,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6.4.2 卫生指标检验不合格,不得作为有机茶。

6.4.3 交收检验时,按6.2.3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其中有一项检验不合格,不得作为有机茶。

6.4.4 型式检验时,技术要求规定的各项检验,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不得作为有机茶。

6.5 复验

对检验结果产生异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唛)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6.6 跟踪检查

建立种植开始到贸易全过程各个环节的文档资料及质量跟踪记录系统,供发现质量问题时进行跟踪检查。

7 标志、标签

7.1 标志

7.1.1 有机茶标志要醒目、整齐、规范、清晰、持久。

7.1.2 产品出厂按顺序编制唛号。唛号刷于外包装。唛号纸加注件数净重,贴于箱盖或置于包装袋中。

7.2 标签

有机茶产品的包装标签必须按照GB 7718规定执行。

8 包装、贮藏、运输

8.1 包装

8.1.1 有机茶避免过度包装。

8.1.2 包装必须符合牢固、整洁、防潮、美观的要求,能保护茶叶品质,便于装卸、仓贮和运输。

8.1.3 同批次(唛)茶叶的包装样式、箱种、尺寸大小、包装材料、净质量必须一致。

8.1.4 包装材料

8.1.4.1 包装(含大小包装)材料必须是食品级包装材料,主要有:纸板、聚乙烯(PE)、铝箔复合膜、马口铁茶听、白板纸、内衬纸及捆扎材料等。

8.1.4.2 包装材料应具有防潮、阻氧等保鲜性能,无异味,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受杀菌剂、防腐剂、熏蒸剂、杀虫剂等物品的污染,并不得含有荧光染料等污染物。

8.1.4.3 包装材料的生产及包装物的存放必须遵循不污染环境的原则。宜选用容易降解或再生的材料。禁用聚氯乙烯(PVC)、混有氯氟碳化合物(CFC)的膨化聚苯乙烯等作包装材料。

8.1.4.4 包装用纸必须符合GB 11680规定。

8.1.4.5 对包装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分类,进行无害化处理。

8.2 贮藏

8.2.1 禁止有机茶与人工合成物质接触,严禁有机茶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接触。

8.2.2 有机茶与常规茶叶必须分开贮藏,提倡设有机茶专用仓库。仓库必须清洁、防潮、避光和无异味,周围环境清洁卫生,远离污染源。

8.2.3 用生石灰及其他防潮材料除湿时,要避免茶叶与生石灰等除湿材料直接接触,并定期更换。宜采用低温、充氮或真空贮藏。

8.2.4 入库的有机茶标志和批次号系统要清楚、醒目、持久。严禁标签、唛号与货物不符的茶叶进入仓库。不同批号、日期的产品要分别存放。建立齐全的仓库管理档案,详细记载出入仓库的有机茶批号、数量和时间。

8.2.5 保持仓库的清洁卫生,搞好防鼠、防虫、防霉工作。禁止吸烟和吐谈,严禁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灭鼠剂及防腐剂。

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3.2 装运前必须进行有机茶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8.3.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必须符合GB 191规定。

9 销售

9.1 有机茶进货、销售、账务、消毒及工具要有专人负责。严禁有机茶与常规茶拼合作有机茶销售。

9.2 销售点应远离厕所、垃圾场和产生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场所,室内建筑材料及器具必须无毒、无异气味。室内必须卫生清洁,并配有有机茶的贮藏、防潮、防蝇和防尘设施,禁止吸烟和随地吐谈。

9.3 直接盛装有机茶的容器必须严格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并保持干燥整洁。

9.4 销售人员应持健康合格证上岗,保持销售场地、柜台、服装、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销售人员应了解有机茶的基本知识。

9.5 销售单位要把好进货关,供货单位应提交有机茶证书附件并提供有机茶交易证明,以及相应的其他法律或证明文件。严格按有机茶质量标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茶叶品质、规格、批号和卫生状况等。拒绝接受证货不符或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有机茶产品。

9.6 销售人员对所出售的茶叶应随时检查,一旦发现变质、过期等不符合标准的茶叶应立即停止销售。有异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验,或在同批(唛)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意见仍不一致,可以封存茶样,委托上级部门或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仲裁。

1  2  3  4  5  6  7  8  9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