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各国茶叶进口标准
下一主题: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
5.2.4 分析天平:感量0.001 g。
5.3 分析步骤
5.3.1 103℃烘箱恒重法(仲裁法)
用已称重的干燥烘皿称取试样(如系压制茶,可用手工或工具分取试样,混匀后称取)约10 g,精确至O.01 g,然后连同打开的皿盖放入(103±2)℃烘箱内烘4 h取出烘皿,加盖置于干燥器内,冷至室温,称重。再放入烘箱内,保持(103±12)℃烘1 h,取出,在干燥器内冷却,称重。重复此过程,直到两次连续称重之差不超过0.005 g,取最小称重。
5.3.2 120℃ 1 h烘箱法(快速法)
用已称重的干燥烘皿称取试样(如系压制茶,见5.3.1)约10 g,精确至0.01 g,然后连同打开的皿盖放入预先加热稍高于120℃的烘箱内,在2 min内调整温度至120℃时起,保持(120±2)℃烘1 h,取出,加盖,置于干燥器内,冷至室温,称重。
5.3.3 130℃ 27 min烘箱法(快速法)
用已称重的干燥烘皿称取试样(如系压制茶,见5。3.1)约10 g,精确至O.01 g,然后连同打开的皿盖放入预先加热稍高于130℃的烘箱内,在2 min内调整温度至130℃时起,保持(130±2)℃烘27 min,取出,加盖置于干燥器内,冷至室温,称重。
5.4 结果计算
茶叶水分含量百分率取到小数点后一位。
5.5 允许误差
测定应作双试验。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的结果之差,不得超过0.2%试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