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我们得到的很多线索是来源于当地文物部门和群众报案,多数时候,当我们赶赴盗掘现场时,古墓都已经被盗了很长时间,我们很难在案发第一现场人脏具获,并彻底铲除犯罪团伙。”
而且很多古墓葬都位于荒僻的田野间、山区和县城,占地面积非常大,通常小的有几平方公里,大的甚至达到几十平方公里,这给我们的看护、巡逻和管理都带来很大的现实困难,他说。
再有,市面的古玩市场和旧货市场鱼龙混杂,经营非常混乱,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和私下非法交易现象,加之相关的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成为犯罪分子销赃的场所,沦为走私文物犯罪的地下通道,吴说。
“文物是不可复制和再生的资源,是代表中华民族历史长存的文化符号,因此公安机关要尽职尽责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全力打击文物犯罪,做到有线索必立,有案必破,”吴政委说道。据吴介绍,在陕西,公安机关和文物管理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机构去应对相关的文物犯罪,这在全国还是第一例。
宝鸡市文物旅游局副局长王拴劳说,“一旦接到报案,我们公安和文物局专家会第一时间一起赶赴事发现场进行勘察,通过刑侦技术手段采集证据,并进一步联合调查案件,”他还补充道,公安和文物管理部门这样做可以优势互补,形成打击合力。
据吴介绍,接下来,他们将会从村里雇佣更多的全职文保员对古墓葬和文化遗址保护区加大巡逻力度,尤其是在夜间,这样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线索,有力打击盗墓现象。
据骆介绍,夏季和秋季是盗掘古墓葬的高发季节,因为犯罪分子一旦行踪败露,他们能趁机躲藏在繁茂的玉米丛里、或是苹果园里,来躲避警方的打击。
“3到5名文保员通常组成一个巡逻小分队进行定期巡逻,一旦他们发现墓葬、遗址保护区内有可疑人员、车辆、或是盗洞,他们会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告,公安机关则立即出警赶往事发现场……。
骆处说,接下来5年,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文物局计划投资数十亿元在田野保护区安装文物技防设施,防止田野文物被盗。
目前我们的防范力量较薄弱,对于大多数田野墓地来说,还没有安装任何技防监控设施对此进行有力保护,他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果被指控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或具有科研价值的古墓或古文化遗址罪名,犯罪分子要面临3到10年的有期徒刑,全国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李贵芳说道。
如果情况严重,犯罪分子则要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他说道。
据李主任说,我国文物法规还相对滞后,法律依据欠缺,执法存在难度。一是倒卖文物案件中文物不够级别(三级以上),不予批捕,即使是多件出土文物也是如此。
二是即使倒卖文物案件成交巨额大,几万甚至几十万,也都因取证困难、文物来源、去向难以查证无文物证据而不予批捕;
三是买卖双方什么情形是违法,什么情形是合法收藏没有清楚界定。倒卖国家珍贵文物构成犯罪,那非法收藏国家珍贵文物是否也构成犯罪,为牟利倒卖文物违法,但没有牟利倒卖文物是否也构成犯罪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李说,根据新刑法修正案《刑八》规定,盗掘古墓罪死刑已被取消,这也客观上刺激和助长了文物犯罪的高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