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已知陶瓷上最早的款识,应数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陶器。商、周青铜器上铭纹和徽号已经盛行,但在陶器上有官方款的,可以肯定是在陕西咸阳出土的一件秦代陶器上的“王”字。前些时候,广州中山五路发掘一处秦汉遗址,曾发现有带“官”字的陶片;在三元里一个西汉初年墓中,也发现有“居室”款。
瓷器的款记一般都以官方有关。五代至北宋初,北方白瓷中常有“官”、“新官”的刻款;在宋代的瓷器中,也见有“大观”、“政和”等带国号的款;在元代,景德镇瓷器中常有“枢府”、“太禧”款识的。这些都是和官方用瓷有关的记年款。
明代开国至清代末,有500多年,换了27个皇帝。这个时期的瓷器,普遍书写皇帝的年号。对于这些年号,我们在鉴定时,可以从中找出其规律性和特殊性。明清的款识最多,但伪款也特别多。所以,在鉴定时要多作比较,要注意每个朝代的字体、风格、每一笔划的特征,这样,才能准确的判断出真伪。
明清的记年款有一定的规律性。绝大部分的记年款,都写上国号和皇帝的年号。如“大明宣德年制”、“大清康熙年制”等,仅有“隆庆”一朝写“年造”而不写“年制”。明代最早写款从永乐开始,但它的款识也仅写“永乐年制”四字篆书。“大明永乐年制”、“永乐年制”从未有楷书款,若有则是假款。从明宣德至清康熙的年号款,都是六字楷书款。但雍正一朝楷、篆书款同时使用,有六字款、四字款(即“大清雍正年制”、“雍正年制”)。乾隆时款识,篆书盛行,楷书渐少。嘉庆、道光两朝以篆书款为主。但由咸丰至宣统三年,这四朝又恢复了楷书写款,篆书款已不使用了。这是明清款识的规律性。例如,同治时的写款应是楷书,而我们鉴定时发现一件同治瓷器的写款是篆书,那就应该对这件作品的真伪多打几个问号了。
鉴定古陶瓷,除了注意它的各朝写款的规律、风格和特征外,还要注意各朝写款的颜色。不同朝代使用的颜料不同,其呈色也就不一样。以青花料为例,明代至清代初期的青花款,在放大镜下可见其色下沉,周围有细小的均匀的小气泡,清代后期的仿制品则没有这种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