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报告的最后一部分称,附件中还包括委托方提供的艺术品持有人出具的《份额标的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等文件,而记者遍寻官网依然难觅踪影。“《份额标的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根本就没有。”在这位投资者看来,屠春岸所谓的“三公”原则依旧是“雾里看花”。
密切的业务往来
力推“三公”原则的屠春岸为何没有公开十位委员的履历?29日,记者致电泰山文交所,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屠春岸在接听电话后断然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刘英新、周立两人都曾与此次的承销商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鲁银科技”)有着密切的来往。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12月7日,刘英新律师曾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鲁银投资”)法人股股权转让一事出具法律意见书。而鲁银投资正是持有鲁银科技90%股份的控股股东。
同时,刘英新还曾是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值得注意的是,莱钢股份和鲁银投资同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上市公司。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周立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其曾任职北京清华鲁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清华鲁银”)副董事长,而此次承销商鲁银科技就是由清华鲁银与鲁银投资发起组建,其中清华鲁银占有10%的股份。简而言之,清华鲁银与鲁银科技同为鲁银投资下属子公司。
“从泰山文交所的规定来看,两人都没有违规。”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告诉本报记者,但是由于两人跟承销商之间此前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理应在上市审核申请时进行回避,“从公告看,两个人都参与了表决,并且都投了赞成票。”
“规则是由泰山文交所来定,并不能排除规则是为‘熟识’的委员们‘量身定制’。”上述投资者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泰山文交所走向何方
虽然天津文交所的诸多乱象早已见诸报端、泰山文交所鉴定专家被指履历造假、透明度依旧有待增加,但是这些依然阻挡不了疯狂的投资者的蜂拥而至。
“‘黄永玉01’申购终于结束,很成功,总共冻结资金4.6亿元以上,估计中签率是4.4%不到。谢谢各位支持!恭喜大家发财!”27日下午,屠春岸发布了这样一条微博,不难看出屠春岸的兴奋之情。此时的微博也已通过认证,认证身份是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山东财经大学(筹)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税专家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各地纷纷上马的文交所多由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而地方政府又是开设文交所平台的利益方,因此,要求地方政府管理好是非常困难的。同时,艺术品并不像上市公司法人一样可以持续产生利润,因此,将艺术品进行证券化交易是应该慎之又慎的,“在规则还没有明晰的情况下就纷纷上马,不仅无法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反而会起到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