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卵白釉瓷盘底径、口径比例表
编号
出 土 或 收 藏 处
标 准 名 称
高度(公分)
底径(公分)
口径(公分)
底径:口径
1
南朝鲜新安海底沉船
卵白釉瓷盘
3.9
4.2
12.4
1:3
2
南朝鲜新安海底沉船
卵白釉瓷盘
4.2
4.7
13.3
1:2.8
3
河北磁县元代沉船
卵白釉瓷盘(“枢府”铭)
4
5.9
15.9
1:2.7
4
上海博物馆
卵白釉瓷盘(“枢府”铭)
4.1
5.2
16.1
1:3.1
5
英国达维特基金会
卵白釉瓷盘(“天顺年造”铭)
3.9
12.2
21
1:1.7
附表说明:
标本1,2见南朝鲜国立博物馆:《新安海底文物》1977年出版。
标本4为上海博物馆藏品。
2、从历史的角度考察,1328年7月,元泰定帝死于上都,内乱起,燕帖木儿等反于大都。9月,上都诸大臣立泰定帝子阿速吉八为皇帝,改元天顺,发兵攻大都,上都,打都兵战于大都附近月余,上都兵败,大都兵追至上都,天顺帝不知所终。可知天顺立朝仓促,为时仅月余,且在兵慌马乱之中。在当时的条件下,恐怕连天顺立朝的信息还未及传到景德镇,就已寿终正寝,又改朝换代了,若说在景德镇定烧瓷器,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由上述考证表明,达维特基金会收藏的“天顺年造”铭卵白釉瓷盘,它的烧造年代究竟如何,还可以进一步研究。笔者倾向于认为该件器物是明代天顺(1457-1464年)年烧造的。
附带要指出的是,现今陶瓷学界流行一种看法,有人据《格古要论古饶器》条中“有青花及五色花者,且俗甚”的评论,断言明初人对青花瓷的评价并不高,这未免有失偏颇。笔者认为,曹昭此处所谓“且俗甚”的青花瓷器,并不是通常所指的那种施透明釉的青花瓷器而是指施卵白釉的青花瓷器,因为从行文结构来看,尤其是在王佐后来的增补内容,表明通段文字均在谈卵白釉瓷,因此,中间不可能夹入与卵白釉瓷不相干的文字。否则,令人难以通读和理解。如果不是当时统治阶级和社会风尚的推崇,南京故宫、明初王公贵族墓葬出土的大批青花瓷器以及洪武(1368-1398年)后十数年即迎来了永乐、宣德(1403-1435年)我国青花瓷器的鼎盛时期,又作何解释呢?
卵白釉青花瓷器在菲律宾曾有大量出土⑦,上海博物馆亦收藏有一件卵白釉青花瓷盘。该盘高3.4公分,口径13.9公分,足径7.1公分。通体施卵白釉,盘心以青花绘花卉图案,青花发色浓重,底足与元代器物相比,显然增大,足壁薄、斜削、中心无乳突,盘内模印缠枝花卉纹,是一件较精致的卵白釉青花产品。
二
从前述卵白釉瓷出土资料来看,处于元代中期1331年沉没于南朝鲜新安海底的中国沉船中,只有普通的卵白釉瓷,而不见带“枢府”款铭的卵白釉瓷。上海市青浦县任氏墓葬和河北省磁县南开河沉船中始见有带“枢府”款铭的卵白釉瓷;而景德镇湖田窑遗址出土的带“枢府”款铭的卵白釉瓷,则属元代后期的产品。这是否暗示,带“枢府”款铭的卵白釉瓷是在元代中后期才烧造的呢?
让我们来看一下文献记载。在元人的著作中,虽未见有这方面的直接记载,但是元末学者孔齐所著《至正直记》中,却给我们提供了价值的信息。
该书卷二《饶州御土》条谓:
“饶州御土,其色白如粉垩,每岁差官监造器皿以贡,谓之御土窑。烧罢即封,土不敢私也。或有贡余土作盘、盂、碗、碟、壶、注、杯、盏之类,白而莹色可爱,底色未着油药处犹如白粉,甚雅。薄难爱护,世亦难得佳者。今货者皆别土也,虽白而垩□耳。”
同书卷四《窑器不足珍》条谓:
“在家时,表兄潘子成自余干州归,携至旧御土窑器径尺肉碟二个,云是三十年前所造者,其质与色绝类定器之中等者,博古者往往不能辨。……至正癸卯(1363年)冬记。”
分析上述文献记载,可以得出如下三点看法:
1、“御土”为官府所垄断,显然,“御土窑”所烧造的瓷器为贡瓷,即官用瓷。
2、元代景德镇烧造的瓷器中,“白而莹色可爱,底色未着药处犹如白粉”、“其质与色绝类定器”者,除卵白釉瓷外,没有那一种瓷器还可以类比。显然,所谓的“御土窑所烧造的瓷器就是官府征用的卵白釉瓷,即那种带动有五爪龙纹以及“枢府”和“太禧”款铭的卵白釉瓷,这与《格古要论》中的记述是一致的。
3、从“每岁差官监造器皿以贡”的记载来看,“御土窑”当是元代“泰定(1324年)后又认本路总管监陶,皆有命则供;否,则止”⑧的贡瓷制度建立后设置的。《窑器不足珍》这条笔记有明确记年,写于至正癸卯(1363年),“云是三十年前所造者”之“旧御土窑器”,往上推三十年,其烧造年代当为泰定后。此外,带有“太禧”款铭的卵白釉瓷的相对烧造所代在1328年以后,也从侧面证实了“御土窑”的烧造年代。既然“御土窑”设置于泰定以后,由此,可以推断出带“枢府”款铭的卵白釉瓷的上限亦必在泰定后,即1324年以后。
其下限在何年呢?“枢府”款铭瓷的下限,也就是“御土窑”的停烧之年,即元王朝在景德镇的统治势力彻底动摇的那一年。
据《浮梁县志》记载,浮梁地区始乱于至正十二年(1352年),为农民起义连所占领。此后该地区局势动荡,战火不息,元王朝与农民起义军之间,农民军与农民军之间,进行了反复的拉锯战,到至正二十年(1360年)才为朱元璋所统治⑨。在这期间,为元王朝和镇压农民起义的军事机构“枢密院”生产瓷器的“御土窑”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御土窑”的停烧之年在1352年,那么,带“枢府”款铭的卵白釉瓷的下限亦必在1352年。
此外,据孔剂在《至正直记》篇首“礻集 记直笔”中自叙,是书著作年代是从至正庚子(1360年)记起,在有关“御土窑”的笔记中,他已将“御土窑”的产品称作“旧御土窑器”,并且明确地记述“今货者皆别土也”,可见,在孔齐著书的时代,“御土窑”已不复存在。这是一条很有力的佐证。
三
关于“御土窑”的烧造地点,笔者认为景德镇湖田窑南河南岸的刘家坞遗址,极有可能是其窑址所在地。据《元史舆服一》记延礻右 元年(1314年)规定:“双角五爪龙”纹臣庶不得使用。因此,凡有这类龙纹的瓷器和窑具的混合堆积处,可视为官瓷的烧造成地点。从景德镇窑址考古发掘来看,目前发现元代官瓷的烧造地点有两处,一为湖田窑南河南岸刘家坞;一为市区上中华南路,而烧造卵白釉官瓷的地点仅一处,即湖田窑南河南岸刘家坞遗址。据《景德镇湖田窑考察纪要》一文报告:“南岸刘家坞的折腰碗和小足盘足多外撇,内壁多印有枢府二字,高足杯内壁的印花龙纹有五爪的。印证《元史》,这类器物应为当时的官用瓷;北岸的在造型上虽较接近,但足壁多垂直,内壁无款识,龙只有三爪、四爪,当为民用商品。⑩”这些推断是相当有见地的。
《景德镇陶录枢府窑》条记载枢府窑为:“元之进御器,……器内皆作枢府字号,当时 民亦仿造,然所贡者具千中选十,百中选一,终非民器可逮”。这与窑址出土实况是相符的。而带“枢府”款铭的卵白釉瓷。仅在元、明人所谓的“御土窑”,即湖田窑南河南岸刘家坞遗址发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景德镇陶录》所谓的“枢府窑”是存在的,只不过是清人改变了称呼而已。
当然,对于元、明卵白釉瓷烧造情况的研究,还有待于景德镇窑址的进一步科学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