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盘、碗、盂、烛台、枕等十多种,而每一种又有许多式样,如瓶就有双龙耳瓶、双系扁瓶、花口瓶、洗口瓶和细颈爪腹瓶等多种;第二类是俑,人物有贵妇俑、男女侍俑、拉马俑、文官俑、武士俑、胡俑、天王俑等,动物俑有马、驴、骆驼、猪、牛、羊、狗,禽有鸡、鸭等;第三类是居室用具的各种模型,常见的有亭台楼阁,又有花园中堆砌的假山和水榭,各种房屋、仓库、厕所、车、柜等等,凡死者生时所享用的事物无不具备。据历代墓葬中的殉葬品情况来看,既有专为死者烧造的明器,也有用死者生前使用过的各种器物作殉葬的。很显然,第一类中那些外形既美观,制造工艺又复杂的生活用品,决不可能仅为墓中亡灵烧造,生活在世上的人,特别是贵族富贾也一定在使用。 从唐代的商业贸易来看,到唐代做生意的西域人,通过“丝绸之路”,使用“沙漠之舟”骆驼,不仅将中国的丝绸运到各地,而且也把唐三彩和其它陶瓷器带到他们各自的国家。西安、洛阳等地出土的三彩骆驼,背上挂着类似瓷器、三彩陶器等货物就是证明。从考古发现也可以证明:在苏联的撒马尔罕发现了唐三彩碗;在伊拉克阿北路特和沙姆拉(萨麻拉)发现有三彩盆和三足盘;在伊朗的德赫兰地区、叙利亚、约旦都发现了三彩钵、三足盘等器物;在埃及的福斯塔特遗址和苏丹出土了不少三彩片;印尼发现了三彩器皿;在日本也发现了唐三彩。可见唐三彩的足迹遍布亚洲、非洲、欧洲。而在世界各地发现的唐三彩,决不会是专门为亡灵殉葬不远万里贩运过去的,他们一定是作为世上稀有的美物贩运回国的,而且这些稀世珍品一般的老百姓是买不起更使用不起的,只有统治阶级、贵族或富商才能使用。 另外,在唐代和西域的交往中,不仅相互交流了商品,而且相互学习了技术。象唐三彩传入西方后,受其影响,他们很快仿制出来。古代朝鲜的新罗烧成了“新罗三彩”;奈良朝的日本也仿烧成功“奈良三彩”。他们烧出的三彩器,一定是作为高雅的工艺品和使用品倍受大家喜爱的。 由此看来,唐三彩决不是专为殉葬而烧造,只是因为唐代盛行的厚葬之风,使一批皇亲国戚、达官贵人、富商巨贾和外国贵宾生前极尽所欲,死后炫耀,把当时最华丽的物品拿来殉葬,以示尊贵和富有。一般情况下,一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生产,首先是为世人服务,而不是为死人所用。所以我们说,唐三彩不是专为殉葬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