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发布时间 2012-06-26 浏览 522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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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二:五行归类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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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将万事万物以“比类取象”的方法归纳为五大类,使人们更简单、更有规律地认识世界。这种归纳法,基本上已经不是木火土金水本身,而是按其特点,抽象概括出不同,事物的五种属性:即木性的特点生发、柔和,凡具有这种特性的便概括为“木”;火性特点是阳热、上炎,凡具有这种特性的便概括为“火”;土性的特点是长养、变化,凡具有这种特性的便概括为“土”;金性的特点是清肃、坚劲,凡具有这种特性的便概括为“金”;水性的特点是寒润、下行,凡具有这种特性的便概括为“水”。

 

  2、五行的生克乘侮

 

  五行学说主要以五行相生、相克关系来说明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相生,即相互资生和助长;相克,即相互制约和克制。

 

  五行相生关系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关系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的这种生克关系是循环无端,往复无穷的。下图以示五行生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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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规律是“顺次相生,隔一相克”

 

  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相生关系中,又叫:母子关系。

 

  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我克”,“克我”两方面的关系,我克者为我所胜,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所以五行相克关系中又称“所胜”和“所不胜”的关系。如木生火,则木为火之“母”,火为木之“子”。如金克木,木不能胜金,金为木之“所不胜”;木克土,木能胜土,土为木之“所胜”。

 

  《类经图翼》说:“盖造化之几,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即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展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与发展。即生中有制,制中有生,才能运行不息。换言之自然界一切事物都是按木、火、土、金、水的相生顺序,同时又是以木、士、水、火、金的相克顺序,周而复始,如环无端’不断地运动变化。

 

  相乘、相侮则属于事物发展变化的反常现象。乘,即乘虚侵袭的意思。侮,即恃强凌弱。相乘即相克的太过,超过正常制约程度,是事物间的关系失却正常协调的一种表现。如木气偏亢,而金又不能对木加以正常克制时,太过的木便去乘土,使土更虚。相侮,是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事物间关系失却正常协调的另一种表现。如金克木为正常相克关系,若金气不足,或木气偏亢,木就会反过来“侮金”。


  总之整个物质世界,不论是天体,还是人.体,都是严格遵循五行生克、相对平衡和有序的规律才能保持内部的相对稳定性。这也是象数疗法中所遵循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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