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茶叶生产基地,应建立水源管理系统,如供水管道、再利用体系、灌溉设备维护等,以保证水源供应,减少浪费。
植保员与肥料员
根据基地面积大小,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植保员,负责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的调查、预报、防治指导等。有条件的基地,可配备肥料技术人员,负责肥料施用技术指导等。
环境条件监测
新建基地应进行环境条件监测。以后每2年~3年,或在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及时进行相关指标的检测,以确定是否继续使用该基地。
档案
基地每个地块(片)应建立独立的、完整的档案和生产记录档案。如:平面分布图、茶叶生产基地基本情况记载表、茶叶种植基地茶园地块组成清单、茶叶种植基地农事活动记录、茶叶种植基地农药使用记录、农药购进和领用记录、化肥采购和领用记录、茶叶种植基地化肥使用记录、茶叶种植基地鲜叶流向记录、茶叶农药残留监控检测登记表、茶叶种植基地茶树栽培履历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等。
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以保护基地,防止外源污染。
标志标示
基地有关的位置、场所,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标示。
生产技术管理
茶树种植
茶树种植应符合NY/T 5018-2001中的规定。
土壤管理和施肥
土壤管理和施肥应符合NY/T 5018-2001中的规定。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综合防治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从茶园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和协调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有害生物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茶园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的多样性,将各类病虫草害控制在允许的经济阈值内,将农药残留降低到规定标准的范围以内。
防治对象与防治指标
应按制定的防治指标,掌握防治适期施药。
茶园主要有害生物的防治指标和防治适期参见附录E。
农业防治
选用品种
换种改植或发展新茶园时,应选用对当地主要病虫害抗性较强的品种。
合理修剪
修剪既可培育树冠,又可改变病虫的生存环境,起到良好的防治作用。需合理控制茶树高度,春茶后宜进行树冠改造,秋末宜轻修剪可明显地压低叶螨类的越冬基数等。
茶园翻耕
秋末结合施基肥,进行茶园翻耕,可减轻次年象甲类害虫发生,对在土壤越冬的鳞翅目害虫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及时清园
秋末将茶园根际附近的落叶及表土清理至行间深埋,可有效防治叶病类和减轻在土壤中越冬的害虫的发生。
物理防治
灯光诱杀
利用害虫的趋光性,在其成虫发生期,于田间点灯诱杀,减轻田间的发生量。
人工捕杀
对发生较轻、为害中心明显及有假死性的害虫,采用人工捕杀,减轻危害。
除草
宜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清除杂草。
色板诱杀
运用色板诱杀茶蚜等,可在田间悬挂黄色粘虫板或黄色板条(25cm×40cm),每667m2放置40块~60块。
生物防治
保护和利用当地主要的有益生物及其优势种群,控制使用杀虫谱广的农药、减少茶园喷药次数及农药用量。
性诱剂诱杀
性诱剂诱杀害虫针对性强、效果好,宜大面积推广应用。用户可因地制宜的选择使用。
茶树主要病虫害化学防治
茶树病虫害化学防治的原则
加强茶树病虫的测报,及时掌握病虫害的发生动态。按制订的主要害虫防治指标防治,应掌握防治适期施药、安全间隔期和施药次数,降低农药用量。改进施药技术,提倡低容量喷雾,对一般蓬面害虫,实行蓬面扫喷;对茶丛中下部害虫,提倡侧位低容量喷雾。
农药品种的选择和施用
农药品种的选择
农药品种不应选择国家农业部公告明令禁止在茶园中使用的农药。
应根据进口国的要求,合理选择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品种。
茶园的病虫害防治用药方案遵照附录F的规定。部分国家或组织禁止或停止使用的药剂参见附录G。
农药的施用
应按照GB 4285、GB/T 8321(所有部分)的要求控制施药量与安全间隔期。
采摘和贮存运输
应根据茶树生长特性和各类茶对茶叶鲜叶的要求,按照标准,适时采摘。
机采茶园,采茶机应使用无铅汽油和无铅机油,防止污染茶叶、茶树和土壤。
采用清洁、通风性好的竹编、网眼茶篮或者篓筐盛装鲜叶。采下的茶叶应及时运抵茶厂,防止鲜叶变质和混入有毒、有害物质。
贮存运输过程中,不应对鲜叶造成污染。
投入品管理
肥料
肥料采购
肥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不应采购下列肥料:非法销售点销售的肥料、超过保质期的肥料和进口国禁止使用的肥料。
肥料的储存
肥料应妥善储存。将其存放于清洁、干燥且无水源污染的地方。
农药
农药的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的农药。不应采购下列农药:非法销售点销售的农药、无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药、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农药、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农药、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完整的农药、超过保质期的农药和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
农药的储藏
农药应储藏于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防火、卫生、防腐、避光、通风等安全条件要求,并配有农药配制量具、急救药箱,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
农药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应重复使用、乱扔,应及时收回。应符合NY/T 1276-2007的规定。
劳动保护
培训
凡使用、处理农业化学品的人员,以及所有操作危险或者复杂设备的人员都应经过正式培训。
施药保护
施药时,操作者应穿着防护服。
警示标志
施药后,现场应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其他工作现场和危险场所附近亦应设立警示标志。潜在危险区的警示标志应设于入口处。
记录的保留和内容要求
记录的建立
种植者应建立茶叶种植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有效记录,以证实所有的农事操作符合相应的安全卫生要求,从而完善整个溯源体系。
记录的内容
记录的格式及内容要求按照附录G的规定。
记录的保留
必要的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