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袍将可能成为“地理标志产品”
发布时间 2013-01-09 浏览 46682 次
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补充说明》中明确指出,“茶叶产品允许分装,但地理标志(原产地域)的茶叶产品不允许分装。”如果大红袍被列入地理标志产品,那么根据规定,茶商必须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完成从种植、加工到包装的一系列步骤,才符合申请条件。也就是说,即使茶叶原料是取自武夷山的大红袍,但茶商若是在汕头本地进行茶叶精加工,则该品种仍不能冠以“大红袍”的名称。

  因此,大红袍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会否出台,是影响生产许可证审查的关键因素。但工作人员也解释说,大红袍产于武夷山,即使出台新标准,也并不属我市的保护范围,具体情况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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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茶早已是

  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已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此国家标准,普洱茶必须是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并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是云南普洱、西双版纳、临沧、昆明、大理等11个州市所属的639个乡镇。

  作为具有地域特色的名茶,普洱茶曾在商家大力炒作下“迅速蹿红”,市场上假冒品牌和粗制滥造的普洱茶大量涌现,严重影响了普洱茶的形象和产业健康发展。有识之士呼吁,应出台具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从源头把好质量关。但是,该标准也遭到许多茶商的质疑,认为涉嫌地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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