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调查表返回给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对返回的调查表进行审查,若没有发现明显违背有机茶标准的情况,将与申请人签定审查协议。一旦协议生效并确认申请人已经支付相关费用后,认证机构将派出检查员,对申请者的茶园、茶叶加工厂和贸易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采集样品。
4、申请人在递交调查表或在接受检查时,应全面地向认证机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括茶树生长、产量、投入物的用量和日期及使用方法、病虫害管理、修剪、采摘记录等;加工和销售记录,产品批号、入出库记录、运输记录等;土壤、鲜叶、商品茶分析记录等等。
第三,检查
认证检查: 认证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者所申请的内容都要进行现场检查,以评估其是否达到颁证标准。同时还要现场采集土壤样品和茶叶样品供检测。检查必须在生产季节进行。对茶园的检查面积不得少于申请颁证面积的1/3。
不通知检查:为了防止违背有机茶种植和加工的行为,保证产品符合有机茶质量标准的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时还进行不通知检查,也就是通常所称的飞行检查。
第四,颁证
颁证委员会根据检查员的报告、相关的调查表和证明材料,对照有机茶颁证标准,评价申请者是否符合本标准,作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拒绝颁证和有机转换颁证的决定。证书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及以后每年必须重新履行申请和检查等手续。
1、同意颁证:如果申请者完全符合本标准,将获得有机茶园/茶厂/经营者证书。
2、有条件颁证:如果申请者能基本达到本标准,但有必要作若干改进时,在收到申请者愿意对要求改进之处的书面承诺以后,可以获得有机茶园/茶厂/经营者证书。
3、拒绝颁证:申请者如达不到本标准,颁证委员会将拒绝颁证,并向申请者提出转化的建议。
4、有机转换颁证:如果申请人的茶园前3年曾经使用过禁用物质,但在1年前就开始按照有机生产要求进行转换,并且计划一直按照有机方式进行生产,则可颁发有机转换茶园证书。从有机转换茶园收获的鲜叶,按照有机方式进行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准有机茶”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