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摹拟型:特点是有形无神。由于它系根据图片制作,不仅形象一样,而且连尺寸大小都一致,质量尚好。这对那些爱好钻研书本知识的人来说,尤易受骗上当。加上出售者又拿出书本给你观看,使人深信不疑。但这类瓷器的底足不过关(因不少图录上没有底足照片),釉质也不对,有的“太白”,有的“过亮”,缺乏旧器的风采。因此,鉴定瓷器要特别注意观察底足,同时,也要警惕旧底足接新胎的赝品。
3.复制型:特点是有形有神。由于它不仅对照实物,请专家分头合作精工细作制成,而且还有一道专门做旧中的工序,故而维妙维肖,几乎可以乱真,此类瓷器俗称高仿品,新名词叫“克隆瓷”。加上出售者除炮制出一套生动的流传故事外,还送上一本高价拍卖成交的图录,以此来引诱那些贪心暴利的大款或占有欲较强的大收藏家上钩。
实践证明,最好的作伪高手,也会存在缺点和破绽,只要我们在鉴定时冷静仔细,全面分析;另外,鉴者还要见多识广,善于总结,才能练成一双火眼金睛。
如何防止对仿古瓷的上当受骗?张浦生先生从造型、绘画、胎釉、款识、工艺等方面,总结出 五种瓷器不能要 。
1.器形不规整,古里古怪的不能要。历代古瓷的器形,都有一定的形制;而器形太规整的也不能要,那是用现代灌浆工艺制成的。
2.绘画看上去不顺眼的不能要,说明作者绘画水平的低下;而绘画画得太好的,也不要能,它超越了时代的水准。
3.胎体份量太重的不能要,古瓷份量一般也有规范,例如:明代永乐瓷轻、宣德瓷重,成化瓷又轻;清代康熙瓷重,雍正瓷轻,乾隆瓷比雍正瓷重,但较康熙瓷轻;而胎体份量过轻的也不能要,说明瓷胎质量有问题。
4.釉面光泽太亮的不能要,这是瓷器刚出窑炉的现象;但釉面光泽不亮的也不能要,它是人为用酸处理的结果。
5.款字书法不象样的不能要,因现代人惯用圆珠笔,不善于书写毛笔字的缘故;而款字书法写得太毕真的也不能要,那很可能是通过电脑做出来的。
除此之外,还有瓷器扣之声音十分响亮的不能要,此是用现代高温窑炉烧成的,元末明初瓷器底部涩胎上火石红非常明显的不能要,再有瓶、罐一类琢器的器身接口过于明显的不能要,因为这些都是作伪者故弄玄虚、画蛇添足的做法而已。
陶瓷鉴定的基本方法:
1. 分类法 :运用类型学的分类排比法,找出各种陶瓷之间的异同点,加以分类分型,摸索出器物演变的规律,达到认识和掌握的目的。
2. 比较法:利用已知的标准器(例如窑址标本,纪年墓出土或器物本身带有年款的陶瓷器),与彼此有某种联系的鉴定对象加以对照,从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比较,以已知比未知,使未知变知之,得出合乎事实的判断。
3. 甄别法:在实践的基础上,运用调查、考证和科学检验等不同方法,通过逻辑思维和概括,对鉴定对象作出正确的甄别。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辨证统一体。任何具体的事物都与其它事物存在着某种共同的特征。具有共同特征的事物所形成的种类就叫类型。相同类型的东西都有共同特征,而每一个东西又有自身的特殊性,因而彼此也有区别,通过分析、综合、比较,就可以掌握它们的共同特征即共性,也可以分别认识它们各自的特点即个性。
比如,古往今来的一切陶瓷,无论其产生于什么时代、什么国家、什么地区、什么窑口,它们都具有陶瓷的共同特征,于是,它们都属于陶瓷这一类型;再比如,唐代的瓷器,无论是越窑瓷器、邢窑瓷器,还是邛窑瓷器、长沙窑瓷器,他们都是唐代有名的瓷器,具有唐代瓷器的共同特征,如中唐以前,各个瓷窑生产的碗、盘内外底都留有支烧痕迹,底部普遍为平底、玉壁形底,胎釉之间普遍有化妆土,掌握了这一共同特征,即使我们没有去过江西洪州窑、安徽寿州窑考察,但一看见这两个窑口生产的碗、盘,我们仍能判断它们的年代。这就是运用分类法、比较法的实例。再举一个例子:到目前为止,全国共发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青瓷窑址二十六处,而四川就占了十八个,作为青瓷这一类型 ,它们当然具有许多共同的特征,但它们彼此之间也是有差别的,是可以区分的。比如,南朝时,浙江越窑的窑场已在竞争中有所减少,青瓷多数胎壁致密,呈灰色,通体施青釉,胎釉结合紧密,少数胎较松,呈土黄色,外施青釉或青黄釉;而同期的四川生产的青瓷则胎质较细,呈灰白色或浅灰色,釉色青中带黄或黄色,多开片,易剥落,有蜡泪痕。通过对青瓷史发展过程的了解,将四川青瓷和长江下游的青瓷加以分析、比较和甄别,分别去认识和掌握它们各自的特殊性即个性,做到了这一点,就不会把四川生产的青瓷都说成是浙江生产的青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