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家具界的一场风波——关于红木问题的争论
发布时间 2014-03-03 浏览 51547 次
,同时限定性较强,即与其他名称所指的树种没有或很少有重复。谈到紫檀与红木之间巨大的价格差异,杨先生说:“紫檀属的树种分为紫檀类、花梨类和非红木类三等,其中紫檀类比花梨类材质优良,商业价格也高很多。因《红木标准》的任务是界定红木的树种,所以不能全部按商业价格分等。

既然传统的红木概念仅是(红木标准》中的黑酸枝和红酸枝类,紫檀在现时市场又流通极少,那么,能否将紫檀排除在《红木标准》之外?杨家驹认为,这样就割裂了传统与现实之间的联系,实际上标准的制定也是对明清古典家具用材树种的继承。他特别强调,“红木”只是个统称,在具体评定价值、材质和商业价格时,一定要用紫檀、花梨、酸枝等具体树种名称。如果担心《红木标准》与《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相冲突,可注明“仅适用于现时红木家具市场,明清古典家具用材不适用本标准”来限定。

毫无疑问,客观、科学的珍贵木材国家标准在规范木材家具市场的同时,必将推动和促进古典家具研究。这就需要木材学家和文物鉴定学家相互交流,精诚合作,既要以植物学为基础,又要顾及古典家具历史发展的实际。同时,也需要林业和文物主管部门的通力合作。

图为清乾隆紫檀雕花座镜 成交价: RMB 3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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