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家具:
(1368年~1644年) 明人或叶(16世纪),随着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家具成了流通的商品,许多文人雅士参与了室内设计和家具造成型研究。这些都促成了明代家具的大发展。明代家具在继承宋代家具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推陈出新,不仅种类齐全,款式繁多,而且用材考究,造型朴实大方,制作严谨准确,结构合理规范,逐渐形成稳定,鲜明的明代家具风格,把中国古代家具推向顶峰时期。
清代家具:
(1644年~1911年) 清代家具多结合厅堂、卧室、书斋等不同居室进行设计,分类详尽,功能明确。其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宏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用的淳朴气质,形成了清代家具的风格。清代家具作坊多汇集沿海各地,并以扬州、冀州(河北)、现惠州(广东)为主,形成全国三大制作中心,产品分别称为苏作、京作、广作。苏作大体师承明式家具特点。
现代家具:
(20世纪初以后) 20世纪初,各地相继办起家具手工业工场。至1920年,全国木器工场和作坊以及手工艺者已遍布各地,形成了一支浩大的手工业队伍,家具生产出现了中国传统家具与"西式中做"的新式家具并存的局面。传统家具生产有久远的历史和广大市场,如江西赣县的彩绘皮箱、江西铅山河口镇的柳木器、上海的硬木家具、北京的雕漆家具、扬州的螺钿家具等,都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声誉,北京雕漆屏风曾于1914年获巴拿马博览会一等奖。但由于社会的进步,人们文化水准的提高,生活习惯的改变,以及传统家具价格较昂贵、加工工艺繁杂等原因,以致新式家具在各大城市中逐渐占据市场,传统家具则退居次要地位。新式家具多仿制西方流行的款式。早期有法国路易十五式(洛可可式)、路易十六、英国维多利亚式及德国新古典主义风格等家具。后期又有日、美流行款式家具。这些家具用材广泛,构件加工方便,造型款式新颖,涂饰工艺简便,产品价格适宜。沿海城市是新式家具的主要产地。家具产品,除木家具外,还有金属家具、竹藤家具、塑料家具、柳条蜡杆家具及软家具等,品种日益繁多,款式日益新颖。产品结构从框架结构发展到板式结构等,从而加工工艺大为简化,为工业化生产提供了条件。
二、明清家具
明代家具是在宋、元家具的基础上发展成熟的,形成了最有代表性的民族风格"明式"。明式家具 的产地主要有三处:北京皇家的"御用监",民间生产中心苏州与广州。明式家具的品种十分丰富。保留至今的,主要有凳椅类,几案类、橱柜类、床塌类、台架类等。此外尚有作为屏障之用的围屏、插屏、落地屏风等。明式家具多用花梨、此檀、鸡翅木、钱梨等硬木,也采用楠木、樟木、胡桃木、榆木及其它硬杂木,其中以花梨中的黄花梨效果最好。这些硬木色泽柔和、纹理清晰坚硬而又富有弹性。这种材料对家具造型结构、艺术效果有很大的影响。由于木质坚硬面有弹性,且硬木是比较珍贵的木料,所以家具有料的横断面制作很小。为此,造型也就显得线型简练,挺拔和轻巧。由于木材本身的色泽纹理美观,所以明式家具很少施用髹漆,仅仅擦上透明蜡即可以充分显示木材本身的质感和自然美。选材是设计意匠的重要部分之一。
明式家具制作工艺精细合理,全部以精密巧妙的榫卯结合部件,大平板则以攒边方法嵌入边框槽内,坚实牢固,能适应冷热干湿变化。高低宽狭的比例或以适用美观为出发点,或有助于纠正不合礼仪的身姿坐态。装饰以素面为主,局部饰以小面积漆雕或透雕,以繁衬简,朴素而不俭,精美而不繁缛。通体轮廓及装饰部件的轮廓讲求方中有圆、圆中有方及用线的一气贯通而又有小的曲折变化。家具线条雄颈而流利。家具整体的长、宽和高,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的权衡比例都非常适宜。
家具工艺到了清代总的来看造型已趋向笨重,并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由于繁缛的雕饰破坏了造型的整体感,触感也不好。但在民间,家具仍沿袭"明式"程式,保留了朴实简洁的风格。根据学者们的研究,清代家具工于用榫,不求表面装饰;京作重蜡工,以弓镂空,长于用鳔;广作重在雕工,讲求雕刻装饰。装饰方法有木雕和镶嵌。木雕分为线雕(阳刻、阴刻)、浅浮雕、深浮雕、透雕、圆雕、漆雕(剔犀、剔红);镶嵌有螺钿、木、石、骨、竹、象牙、玉石、珐琅、玻璃及镶金、银,装金属饰件等。装饰图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寿、官运亨通之类的花草、人物、鸟兽等。家具构件常兼有装饰作用。如在长边短抹、直横档,肓板脚柱上加以雕饰;或用吉字花、古钱币造型的构件代替短柱矮老。特别是脚型变化最多,除方直腿、圆柱腿、方圆腿外,又有三弯如意腿、竹节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无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兽首;足端有兽爪、马蹄、如北京时间砂、卷叶、踏珠、内翻、外翻、镶铜套等。束腰变化有高有低,有的加鱼门洞、加线;侧腿间有透雕花牙档板等。北京故宫太和殿陈列的剔红云龙立柜,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螺钿太师椅、古币蝇纹方桌、紫檀卷书琴桌、螺钿梳妆台、五屏螺钿榻等,均为清代家具的精粹。家具种类为坐卧类家具有太师椅、扶手椅、圈椅、躺椅、交椅、连椅、凳、杌、交杌、墩、床、榻等;凭倚承物类家具有圆桌、半圆桌、方桌、琴桌、炕桌、书桌、梳妆桌、条几(案)、供桌(案)、花几、茶几等;贮藏类家具有博古柜架、架格、闷芦橱、书柜、箱等;其他家具还有座屏、围屏、灯架等。
清朝经历了近300年的历史,家具由继承、演变到发展,在形制、材料、工艺手段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其独特之外。现分述如下:
1、造型厚重,形式繁多。
清式家具在造型上与明式家具的风格截然不同,首先表现在造型厚重上,家具的总体尺寸比明式家具要宽,要大,与此相应,局面尺寸、部件用料也随之加大。比如清代的太师椅、三屏式的靠背、牙条、腿步等协调一致,造成非常稳定、浑厚的气势。这是清式家具的典型代表。
清式家具在结构上承袭了明式家具的卯榫结构,充分发挥了插销挂榫的特点,技艺精良,一丝不苟。凡镶嵌方面的桌、椅、屏风,在石与木的交接或转角处,都是严丝合缝,无修补痕迹,平平整整的融为一体。
家具的主料木材,选料极为精细,表里如一,无节,无伤,完整得无一瑕疵。硬木家具的部件和零部件,如抽屉板、桌底板及穿带等,所用的木料都是硬木。
清式家具的样式也比明朝繁多,如清朝新兴的家具太师椅,就有三屏风式靠背太师椅、拐子背式太师椅、花饰扶手靠背太师椅等多种。
2、用材广泛,装饰丰富。
清式家具喜于装饰,颇为华丽,充分应用了雕、嵌、描、堆等工艺手段。雕与嵌是清式家具装饰的主要方法。
雕漆在清代有很大的变化和发展。福建雕漆享有盛名。
嵌有瓷嵌、玉嵌、石嵌、珐琅嵌、竹嵌、螺钿嵌和骨木镶嵌等。清代除继承了明代原有的形式外,又发展了螺钿嵌,产生了骨木嵌、珐琅嵌和瓷嵌。
3、骨嵌的作用。
骨嵌用在器皿虽然很早,但是骨嵌用于家具上还是清代的创举。骨嵌的鼎盛时期是乾隆中叶,其艺术特点有:
(1) 骨嵌工艺精良,拼雕工巧。
工艺制作上保持多孔,多枝,多节,块小而带棱角,既宜于胶合,又防止脱落,虽天长地久,仍保持完整形象。
(2) 骨嵌表现形式分为高嵌、平嵌、高平混合嵌三种。
早期和盛期是高嵌和高平混合嵌,后期都是平嵌。
(3) 骨嵌用材多为红木、花梨等贵重木材,因其木质坚硬细密,镶以骨嵌更显出古拙,纯朴。
(4) 骨嵌题材大致可分为人物故事、山水风景、花鸟静物和纹样四类。
由于工艺美术的发展,使得家具制作得以借助各处工艺美术手段,去进行综合的装饰处理。清式家具的装饰上采取了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构成了它自己的特点,是历代所不能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