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茶叶企业,可独立开设一个专卖店;凡属2013年茶叶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联合8-10家茶叶企业,税收合计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可共同开设一个专卖店。专卖店统一名称为“遵义红特色农产品专卖店”,店铺面积要求达到500-1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