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理学家注重致知穷理,因为能知而后才能行。而且必须实见其理,才能顺理而行。“知有多少般数,煞有深浅”,深知真知来自亲见。致知通过格物,穷尽万物之理,其中强调亲见实见,这就是画论中“师造化”的问题。以傅色著称的赵昌,设色之妙直接得益于自然,“每晨朝露下时,绕栏槛谛玩,手中调采色上之,自号写生赵昌”,根据此言,赵昌此举可称是对景写生。在绘画上有成就者皆专心师法自然。画家创造利用各种条件达到师造化之功,全身心地投入自然之中,而观察之法亦合乎自然。易元吉以画獐猿著称,他曾游荆湖间,深入万守山百余里,寄宿于山家,观察猿獐鹿以及林石景物,“心传目击之妙,一写于毫端间”,因而所画具备天性野逸之姿,是世俗之目所未及的,此外易元吉在其长沙所居房舍之后,开凿池塘,其岸上有乱石丛篁梅菊葭苇,并且驯养水禽山兽,从窗户暗中观察诸种动静游息的形态,故而所画思致甚佳,甚得写状之功。禽兽在自然环境之中,能够得适其性。画家观察之法应遂其性,求得物象自然野性。
在宋代当时众多画论著作中都以“生意”评价称赞画艺之高。《圣朝名画评》引画院中僚属所言赞傅文用画翎毛“浑得生意,较之真者如鉴中见之。”《宣和画谱》评图画院祗侯葛守昌画“跗萼枝干与夫飞鸣态度,率有生意。”《画继》论图画院中孟应之作秋老海棠“子著枝已干而不枯,犹带生意,坐一白头翁生动。”再看宋代院体花鸟画作,可谓是生意趣味浓厚,那扑面而来的是自然万物的生生不息的生命,这是写实精神具有的最鲜明可贵的素质,画家在表现自然生意上费劲思量。在表现生意上董迪认为“花色妥委,便绝生意,画者不宜为此”,崇尚自然生意的旺盛生命力的一面。画花如果花色红深、光色艳发,就润泽凝结宛若在浥露疏风之中,充满了勃勃生机,这样的功效得宜于设色之妙。因而花果妍洁鲜嫩、翎毛光彩陆离成为院体画的一种体格,极尽写生之能事。
《宣和画谱》:黄筌于八卦殿画野雉,白鹰“误认雉为生,掣臂数四”。《益州名画记》:黄筌画六鹤“精彩体态,更愈于生,往往鹤立画侧。”这些典故说明因画之逼真而产生效果。《图画见闻志》有相反的观点,书中专门有一段论《术画》,孟蜀时蜀主令一善画术士与黄筌在庭之东西两隅各画野鹤一只,结果术士所画招众兽而噪,黄筌所画却不能。蜀主问黄筌何故,黄筌说他作的是“艺画”,术士所作的为“术画”,因而有此区别。郭若虚认为术士道士是沽名乱艺者,“野人腾壁,美女下墙,禁五彩于水中,起双龙于雾外,皆出方术怪诞,推之画法厥如也”,所以不能录入画史。这里说的是画中物象变成真的。这与前文所言的“真”并不同。其中的道理与对“神品”诠释是一致的。《唐朝名画录》云:“妙将入神,灵则通圣,岂止开厨而或失,挂壁则飞去而已哉。”《益州名画录》“神格”:“大凡画艺,应物象形,其天机迥高,思与神合,创意立体,妙合化权,非谓开厨已走,挂壁而飞。”其实黄筌所画亦有招来鹤鹰的说法,但是郭若虚所言主旨是:画之意义不在于“方术”,而在于“画法”。“画法”当中笔墨丹青、构思立意、天机物理,非“术画”所能及,而画之为画,就在于此,“神”之为“神”亦在于此,“真”也得于此。
黄庭坚论崔白之画云:“崔生丹墨,盗造物机。”这代表着宋代对当时院体花鸟画已有的认识。“物机”也就是前文所阐释的自然万物之理。绘画的意义在于追求与造化同功,合乎天造。“写实”、“似”、“逼真”所指相同,就宋代院体花鸟画来说逼似自然中花鸟之真实物象。说明写实意义,必须联系所描绘的对象来谈。这就意味着写实的意义不在于“逼似”本身,而在由此而得的形象所蕴含的意义,郭若虚区别“术画”与“艺画”的道理也正在此。在人与自然之间,花鸟画成为一种媒介,体现人对自然的体悟。本着“天人合一”的思想,从对自然的认识到对人生的感悟。所以花鸟画表现人的认识、体验,其意义在于通过具体的物象来阐明抽象的“理”或“道”,成为“观道”的一种方式。游鱼无鳞是在论形,亦是在论神,亦所谓传神之形。所以说写形的目的在于传神,写实的意义在于领悟生命得自然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