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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龙泉窑始烧于五代晚期这个观点比较有说服力。宋人庄绰的《鸡肋编》载:“处州龙泉县……又出青瓷器,谓之色。钱氏所贡,盖取于此。宣和中,禁庭制样需索,益加工巧。”“钱氏”即五代江南一带属于吴越国的钱氏王朝统治,依据“禁廷”的“制样需索”,为朝廷烧造“贡品”,宋徽宗政和、宣和年间亦如此。有人认为这段记载,是庄绰误把北宋初的越窑产品看作龙泉窑产品,从而否定龙泉窑始烧于五代。其实根据庄绰的资历及见识,这种假设性的推断是很难站住脚的。庄绰的一生大约经历了北宋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和南宋高宗五代,曾在南北各地的郡县做官。足迹遍及京西、秦凤、淮南、两浙、福建、江西、荆湖和广南,交游甚广,见闻颇丰,其记载应比较可信。
近年来,在庆元靠近龙泉一侧的曹岭,以及靠近庆元的松溪一带,几处五代时期墓葬出土了一些龙泉窑瓷器,这与北宋时期遗存的龙泉窑瓷器存在明显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