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家具的至高境界—明清家具
发布时间 2015-04-07 浏览 50292 次
的成熟期、总结期了。

由于明代细木家具用材都是坚固耐久的硬木,所以遗留于今天的珍品,为数不少。故宫博物院收藏有大量的明代家具实物,全国各地还出土了一批明代家具实物和模型,如明嘉靖时的廖纪墓,明万历时的潘氏墓,明万历时的王锡爵墓,明太祖朱元漳第十子朱檀墓等,出土了很多家具实物和模型。另外,还有为数不少的个人收藏,和散藏于民间的家具实物。这些都为我们了解、认识、研究我国的家具历史、家具演进、家具风格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力的条件。

清代家具

清代家具,从发展历史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清初继承了明代传统,家具风格基本上保留了明代特点,可以称为明式。从康熙末至雍正、乾隆,乃至嘉庆这一百年,是清代历史上的兴盛期,也是清代家具发展的鼎盛期。家具的造型、结构、品种、式样,都有不少的创新,生产技术也有所进步。从雍正年开始,家具新品种、新结构、新装饰不断涌现,如折叠式书桌、炕格、炕书架等。在装饰上也有新的创意,如黑光漆面嵌螺钿、婆罗漆面、掐丝珐琅等。另外用福字、寿字、流云等描画在束腰上,也是雍正时的一种新手法。

到了清朝黄金时代的乾隆时期,家具生产达到了高峰,留下了大量的传世珍品。这些家具,材质优良,作工细腻,尤以装饰见长,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充分展示了盛世的国势与民风。这些盛世家具风格,与前代截然不同,代表着清代的主流,被后世称为"清式风格"。

道光以后,经历了鸦片战争等一连串的丧权辱国事件,中国社会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势开始衰微,外来影响日益扩大,外来家具也不断输入,传统的家具风格,受到了冲击,并随之发生了变化,造成了世所公认的不良倾向,这就是清代晚期家具的特点。

在清代家具中,有苏作、广作、京作的三种作法,或称为三种风格。一般认为苏作更多地保留了明式传统,广作更多地代表着清式风格,而京作居于两者之间。

总之,清代家具,以清中期为代表,造型上雄伟、浑厚,装饰上富丽、豪华,表现出强悍与富贵的气派,成为与众不同的独有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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