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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的家具纹饰多以各类物品的名称拼凑成吉祥语,如“鹿鹤同春”、“年年有余”、“凤穿牡丹”、“花开富贵”、“指日高升”、“早生贵子”、“吉庆有余”等,宫廷家具多用“群云捧日”、“双龙戏珠”、“洪福齐天”、“五福捧寿”、“龙凤呈祥”等等。
回纹也是中国古代常见的装饰纹样,家具上回纹的出现在清代以后,特别是乾隆时期,这一时期的家具多在桌案椅凳的腿足端雕饰回纹马蹄图案。总之,题材丰富多彩是清代家具纹饰图案特点之一。清雍正以后,模仿西洋纹样的风气大盛,特别是清代广式家具,出现了中西结合式家具。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题材,虽然明与清都采用,但在图案内容上存在着差别。龙,自古为华夏民族崇拜的图腾。龙纹在明清家具上的应用相当广泛。明代多雕刻螭虎龙(又称拐子龙或草龙),清代夔龙纹最为常见。麒麟作为一种瑞兽,也是我国古代常用的装饰题材。明中叶时,麒麟一定为卧姿,即前后两脚均跪卧在地,而明晚期至清早期,麒麟一定为坐姿,前腿不再跪而是伸直,后腿仍与明中期相同。进入清康熙以后,麒麟就站起来了,虎视眈眈。
由于明清家具在纹饰方面或沿袭传统,或刻意仿造,极难断代。因此,可选择参照物对比断代。在参照对比时,宜采用题材相同或接近的加以对比,这样就比较容易判断年代,结果也较准确。参照物可以是玉器、瓷器、剔红漆器等工艺品上的花纹,尤其是明清建筑物上的装饰纹样,往往与家具装饰花纹在材质、内容和形式上有更多的相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