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的话说,“任何‘标准’都是特定时期和一定科技条件下的产物,严格来说,一定存在某种缺陷!”而有些无良商人在和田玉的收藏持续升温、市场价格一再创出新高的今天,钻国家标准的空子,高价销售所谓的新疆和田玉,名正言顺地蒙骗消费者,牟取暴利。所以,本报“博雅”版面连续推出《收藏和田玉当心有“李鬼”》、《和田玉,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等“打假篇”、“辨别篇”后,应读者之邀,再次刊登“警示篇”——《和田玉名实不符消费者有苦难言》,请中山大学教授邱志力、知名玉学者王春云、原于阗县玉石矿矿长柯长林等相关专家出谋划策,以防消费者“打掉门牙往肚子里咽”的事儿再度发生。
玉器的鉴定证书既是诚信的载体,寄托着消费者的期望,同时也是无良商人欺骗消费者的最直接的“挡箭牌”。就和田玉而言,眼下的商业鉴定机构出具的证书大同小异,如检验结果或饰品名称一栏填“和田玉xx”、折射率栏填“1.61(点测)”、放大检查栏填“纤维交织结构”等,满纸不见产地的影踪。这是为什么?又会带来什么后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