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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代家具工艺高度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时代风格,“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已成为专业学术名词。
明及清早期家具之所以能有很高的成就,除了继承宋代的优良传统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明代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城镇兴起,大大增加了家具的需求,工艺要求也不断提高;二是海禁开放,大量输入硬木,使工匠有可能制造出精美坚实超越前代的家具。黄花梨、紫檀、鸡翅木、铁力木、榉木、瘿木这些坚硬细密,色彩幽雅,花纹毕美的珍希木材是这段时期家具的主要选料。
在造型上,明式家具式样纷呈,常有变化,表面上看似乎是能工巧匠随心所欲、率性运用便成美器,实则任何样式都有相当严格的法度,决不是东拼西凑,不经推敲的。
“明代家具”有广义、狭义之分,其广义不仅包括在凡是制于明代的家具,也不论是一般杂木制的、民间日用的、还是贵重木材、精细雕刻的,皆可归入,即使是近现代制品,只要是明代风格,均可称明式家具。其狭义则指明代至清早期材美工良,造型优美的家具。优良的明式家具,造型求雅避俗,结构巧妙合理,充分利用木材的自然纹理,具有天然质朴,深厚典雅的艺术韵味。
清代家具以雍、乾为鼎盛时期,这一时期的家具品种多,式样广,工艺水平高,最富有“清式”风格。在装饰上,这一时期力求华丽,并注意与其它各种工艺品相结合,使用了金、银、玉石、珊瑚、象牙、珐瑯器、百宝镶嵌等不同质材,追求金碧璀璨、富丽堂皇,遗憾的是,这一时期的家具,有的由于过分追求奢侈,显得繁琐累赘, 过犹不及,反而流于庸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