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企业标准化生产设备改造升级。对于企业购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茶叶生产加工设备,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五是“潇湘茶”品牌建设相关基础工作。包括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茶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线茶农技术培训等。
六是符合“潇湘”茶公共品牌建设要求的其他项目。
二、项目要求
属于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会员,并且使用了“潇湘”茶公共品牌,申报项目符合第一项明确的支持重点及方向、完成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资金得到落实、具备实施条件。近3年内已获得中央或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程序要求
1、各县市区所辖企业及单位的项目,由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审查后报市州发改委、财政局。
2、市州发改委、财政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后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3、在长企业及单位项目直接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申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委托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进行初审。
4、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对确有必要进行评审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申报项目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和专项资金规模,研究确定资金支持方案。
5、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项目资金。
四、资料要求
1、市州发改、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含申报项目汇总表,表格格式见附件)。
2、项目单行材料: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等;符合权限要求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企业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3、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要求
2016年6月6日前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文件(含申报项目汇总表)及项目单行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报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
六、管理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及规定,做好项目筛选、审核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对项目上报资料真实性加强把关,认真核实。
联系方式:
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电话:0731-899910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电话:0731-85165155。
附件:2016年大湘西地区茶叶公共品牌建设专项
资金申报表(附件内容请登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