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湘西地区茶叶公共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30 浏览 50214 次
主题的茶叶展会,以及企业参加由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组织的各类茶叶展会,给予一定比例的组织和参展补贴。

四是企业标准化生产设备改造升级。对于企业购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茶叶生产加工设备,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五是“潇湘茶”品牌建设相关基础工作。包括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茶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线茶农技术培训等。

六是符合“潇湘”茶公共品牌建设要求的其他项目。

二、项目要求

属于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会员,并且使用了“潇湘”茶公共品牌,申报项目符合第一项明确的支持重点及方向、完成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资金得到落实、具备实施条件。近3年内已获得中央或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程序要求

1、各县市区所辖企业及单位的项目,由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审查后报市州发改委、财政局。

2、市州发改委、财政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后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3、在长企业及单位项目直接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申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委托湖南省大湘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进行初审。

4、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对确有必要进行评审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申报项目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和专项资金规模,研究确定资金支持方案。

5、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项目资金。

四、资料要求

1、市州发改、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含申报项目汇总表,表格格式见附件)。

2、项目单行材料: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等;符合权限要求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企业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3、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要求

2016年6月6日前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文件(含申报项目汇总表)及项目单行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报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

六、管理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及规定,做好项目筛选、审核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对项目上报资料真实性加强把关,认真核实。

联系方式:

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电话:0731-899910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电话:0731-85165155。

附件:2016年大湘西地区茶叶公共品牌建设专项

资金申报表(附件内容请登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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