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榫和穿销
在构件本身上留做榫头,因曾受木材性能的限制,只能在木纹纵直的一端做榫,横纹一触即断,故不能做榫,这是木工常识。如果两个构件需要连结,由于木纹的关系,无法造榫,只有另取木材造榫,用“栽榫”或“穿销”的办法将它们连结起来。
明式家具中使用栽榫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厚板拼合,在拼口内栽榫、凿眼粘合。
某些翘头几案或闷心橱的翘头,用栽榫与抹头结合。
某些卡子花,如双套环,用栽榫与上下构件结合。
桌及的搜花角牙,或趱框的牙子,衣架或面盆架搭脑下的卦牙等,多一边栽榫,一边留榫与相邻的构件结合。
床围子、透阁橱上的各种用趱接门簇的方法造成的图案装饰,如四簇云纹、十字套方等,常用栽榫加以组合。
桌按牙条的上皮,裹腿做或一腿三牙式桌面垛边的上皮,有的用栽榫与边抹的底面连结。
“两上”,即束腰与牙条两木分做的桌几,“三上”即束腰与牙条和托腮三木分做的桌几,束腰与牙条二者之间及束腰、托腮和牙条三者之间常用栽榫结合,以防分离生缝,闪错不齐。
官皮箱两帮和后背的下缘,用栽榫与下面的底座结合。
穿销不同与栽榫。栽榫一般比较短而且隐藏不露,穿销则较长,明显外露,故多用与构件的裹皮,在家具的表面是看不见的。
走马销
南方工匠师城之为“扎榫”,它一般用在可装可拆的两个构件之间,榫卯在拍合后推一下栽有走马销的构件,它能就位并销牢;拆卸时有必须把它退回来,方能拔榫出眼,把两个构件分开。因此有“走马”之名。而“扎榫”则寓意扎牢难脱之意。它的构造是榫子下头大,上头小,榫眼的开口半边大、半边小。榫子由榫眼开口大的半边纳入,推向开口小的半边,这样就扣紧销牢了。若要拆卸,还须退到开口的的半边放能拔出。在明式家具和家具摆设品中,翘头案的活翘头与抹头的结合,罗汉床围子与床身边抹的结合,屏风式罗汉床围子扇与扇之间的结合,屏风式宝座靠背与扶手的结合等,都常用走马销。
关门钉
极少数明式家具在榫卯拍合后,用趱打眼,销入一枚木钉或竹钉,目的是使榫卯固定不动。北京匠师称之为“关门钉”,意思是门已关上,不再开了。修理古典家具,遇到这种情况时须将钉凿碎,方能拆卸,否则会把榫卯拆坏。良工制榫实在无此的必要,故疑此乃一般工匠所为,或因当时定制者有此要求,不得已而为之。
以上种种只是中国古典家具榫卯结构之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