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论中国和田玉文化(三)
发布时间 2021-03-26 浏览 48808 次
解玉成了“神物”。在此,“玉神物”不做详解,请参考拙文《玉神物解》。简而言之即玉是神、玉是神的物化、玉是神的载体、玉是神之享物等,因而玉本身也是崇拜物和事神的享物。上述理解想必相距以玉事神的内涵不会太远。“夫玉亦神物也”它不仅适用于球琳(即和田玉、昆山玉),也适用于殉王于琪、瑶琨及珍等多种玉种。这就是说和田玉与其它玉都是神物,是神之享物。《山海经》共记载149处玉产地(详见拙文《中国史前社会玉资源分布》),其中最详尽的就是鲞山。鲞山属昆仑山脉,所讲的神灵均可理解为昆山玉神灵论之内涵,可分为三点:

1、供黄帝以食以飨的

“…丹水出焉,西流于稷泽,其中多白玉,是有玉膏,其原沸沸汤汤,黄帝是食是飨”

2、供鬼神以食以飨的

“黄帝乃取鲞山之玉荣,而投之钟山之阳,瑾瑜之玉为良,…天地鬼神,是食是飨”

3、“君子服之,以御不祥”

上述3点均为昆山玉(和田玉)的神灵内涵,玉的供黄帝以食以飨和君子佩玉可避凶获吉的两种功能有所不同。当然“君子服之,以御不祥”这文句带出春秋时期的习俗和制度,但其源头应不晚于黄帝时期,大体相当于考古学上的红山文化——良渚文化时期,即父系社会中期,甚至可上溯至考古学上的兴隆洼时期。现在我们可以重新思考服佩用玉的吉祥观究竟起于何时?从今天所见的材料判断可上溯到距今18000年的山顶洞人,其尸主是一少女,头上的脉石英珠等都染为赭石色,学术界早已认为这是灵魂崇拜的一种表现。这是迄今所见最早的具有神灵内涵的佩用石珠。到黄帝时期玉仍有御不祥的效应。这对后世的玉佩不无影响。这种观念一直影响到现在,很多佩玉的人都认可佩上玉牌子或带上玉镯子都可祛凶获福。这两个基本观念支撑着神玉和佩玉的长期发展。

上述两种玉神灵论的后续发展是不同的,如以玉事神以食以飨,到了夏商周由玉担负起来,巫被旁落不再是事神的主持人,主角转换使神玉衍之为礼器。如《周礼》所记六器之圭、璋、璧、琮、琥、璜,不过是天地四方的标志和王用以祭祀的礼器,与史前良渚文化的神器——璧琮不能相提并论。斯由巫之神器变为王之祭器,可知其位置已降至何等地步。玉佩虽然也是巫觋通神用的装饰物,但它早已具有服之以避不祥的功能,为王侯接受下来用于祭祀时服用,重要的是以玉用作尊卑标志,与瑞符接近而没有六瑞那样严格,至西周时得到很大发展,从三门峡虢国墓和天马——曲村晋侯墓出土的大批华贵的玉佩,可知其盛行之概。到了汉代有所收敛,组配简化,女性多用之。至三国曹魏王粲改制发展腰佩,成为皇家朝廷的礼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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