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山西核桃木家具的材质
下一主题:木材干燥的基本原理
木质家具可依所用的材料和成品结构、款式来分类。前者有实木、板式和两者混有的制品;后者有明式古典家具、清式古典家具、红木家具、仿古家具和现代家具。学术界对明式和清式古典家具早有明确的看法和解释;但对红木家具的特色是什么,目前尚未见具体、明确的说法。有凡是用红木制作的家具都是红木家具的说法;也有不分树种,凡是具明清古典家具特色的都可称为红木家具的说法。最近中国家具协会提出“传统家具”的说法。笔者认为,如能这样定义更好,即:既继承明清古典家具结构、造型和工艺特色,又适应现代创新特色的实木家具均可称为传统家具;其中用红木制作者,称为红木家具。强调“红木”是为了与其他实木材料相区别;强调“结构、造型和工艺”是为了与明清古典家具取得共同点。“红木家具”一名现已约定俗成。现时市场上的红木家具在材料上所使用的都是红木;在结构、造型和工艺上也都具有明清古典家具的特色。关于明清古典家具造型和工艺特色,《中国花梨家具图考》中总结了中国工匠对明式家具的工艺和制作所遵循的三条基本法则:一是非绝对必要,不用木销钉:二是在能避免处尽可能不用胶黏:三是任何地方都不用旋制。
自古红木家具就被称为艺术家具、人文家具。笔者根据当前生产和销售实际,结合《中国花梨家具图考》所提出明清式古典家具结构和款式的基本法则,对红木家具具体特色提出个人一孔之见;至于如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包括功能性)、降低成本和扩大红木树种的范围等问题,容当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