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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称"红木"和笼称"红木"家具的概念不利于人们提高对古典家具的认识红木家具指酸枝木是包括长江流域在内的广大北方地区的惯称。惟江、浙及上海一带又有人把所有深色名贵的木材统称为红木者,进而将所有硬木家具(包括明至清前期优秀家具)笼而统之地称为"红木家具"。把明清优秀家具与清末民国时期的糟粕家具混杂在一起。同一材种,广东称酸枝木,北方称红木,已经有不便之处,如果再用某一个材种名称去概括众多材种,不仅木材市场,连同古典家具市场在内,本来已很混乱的状况将会越搅越混。这种现象发展下去,既不利于人们提高对古典家具的认识,更不利于对古典家具的深入研究。因此,笔者多次呼吁,笼统红木和笼统红木家具的概念不宜采用。
近几年一些报刊先后发表了一些有关红木和红木家具的文章。这些文章中有些是笼统红木观点、有的专讲红木,并未涉及其它木材。有的则指出清代乾隆以前绝对没有红木。对这些文章的对于错,我无意妄加评论。只在此表明我的观点。笼统红木和笼统红木家具的概念不宜采用。放任这种模糊概念发展下去,有百弊而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