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规程》中,诸如上述拍卖流程中的操作性细节还有很多。此次《规程》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寇勤认为,《拍卖法》中只有几句话提到了文物艺术品拍卖,即保证金与企业人才部分,是一种“粗线条”的法律规定,而此前各公司在拍卖图录中出具的“拍卖规则”也是以企业为制定主体的“个性化”准则,《规程》的出台则打破了此前文物艺术品拍卖没有行业标准、缺乏具体操作依据的局面。
“这正是《规程》是《拍卖法》的补充与完善这一说法的有力证明。”张延华认为,《拍卖法》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细致到拍卖的每一个步骤,它只能从框架上、规则上提出要求。因此,《规程》就是在《拍卖法》的框架下出台的一套具有操作性的行业规则。
还靠行业自律
尽管《规程》的规范性和细致性都受到了业内外人士的认可,但还是有人对这份非强制实施的行业标准表示了自己的担忧:有标准可依,有规程可循,这对于文物艺术品拍卖甚至是整个拍卖界都是一次里程碑式的飞跃。不过,习惯了各自为战的拍卖企业会心甘情愿接受这样的规范吗?这份行业标准的力度又究竟有多大呢?
对于这一疑问,《规程》编写的组织者、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主任王雁南用4个“作用”予以回答:“尽管这只是一部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标准,但对于文物艺术品这样一个历来以‘小家庭作坊’式沿承下来的领域来说,具有积极的示范性、引导性作用;对于打破拍卖行业粗放型、经验型经营传统的局限性,走向现代化、国际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规范性作用;对于帮助消费者认可拍卖公司的服务质量,起到了提供基本参照标准和条件的作用;对于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更好地规范操作和规避法律风险,起到了基本保障作用。”
“企业要办好,除了在大的框架内遵守法律之外,同时必须走标准化之路,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今后我们还将陆续出台拍卖行业一系列标准,目前正在搭建标准体系框架。”张延华透露,中国拍卖行业将走上一条标准化的道路,通过企业自觉遵守标准,逐步使社会对拍卖行业有一个正面的全新认识,真正了解拍卖是怎么一回事。一方面遏制住不规范的拍卖行为,一方面通过标准的出台,让更多人能清晰地了解拍卖程序,让更多的业外人士对此也有所了解,从而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法律专家邱宝昌则认为,今后协会应该从法律层面对违规的企业进行行业处罚,并将其纳入未来的行业规划。“与‘商品房买卖’政策类似,此前并没有规则来规范这一领域,但后来行业协会出台了与商品房买卖相关的一系列规定,并得到了广泛认可,这说明规定顺应了市场的需求。同样,《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也是在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空前繁荣的大背景下出台的,也是应了市场之声。下一步,协会应该加大规则的实施力度,通过进一步的行业规定处罚实施不力的企业,从而对企业产生更直接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