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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明州仙茗”走出宁波
据悉,从今年起,市级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明州仙茗”的营销奖励、标准化建设和合作社组织的宣传、促销等品牌拓展活动。
根据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对在市外年销售“明州仙茗”5吨以上(含5吨)、10吨以上(含10吨)、30吨以上(含30吨)的企业和个人,分别对应给予每吨1000元、1500元、2500元奖励;对社员在市外开设统一标识的“明州仙茗”专卖店和大型超市、商场专卖摊位,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店面、摊位年租金50%的补助;对赴市外参加统一组织的大型茶叶展示、展销活动的社员,全额补助摊位费用。
“以前宁波名优茶绝大部分都能在本地消化,茶农往往做完名优茶以后就不愿意继续采摘,因此很少有宁波茶叶走出市外销售的。”林宇皓表示,500万元资金主要安排在“明州仙茗”的对外营销上,从而进一步扩大宁波茶叶在全国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