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咨询机构在审查后向委员会提出建议。
世界遗产委员会还将审查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遗址的保护状况报告,并要求缔约国在必要之时采取适当的保护和保存措施。
迄今为止,《世界遗产名录》共列入了911项“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包括151个缔约国的704项文化遗产、180项自然遗产以及27项混合遗产。目前《世界遗产公约》共有187个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