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瓷权
发布时间 2011-07-11 浏览 47848 次
厌胜物、信用物等,但无十分确切的实物资料佐证。几年来,笔者以古权实物对此问题作了一些探讨。首先可以肯定,古陶瓷权不是作为实用衡器秤砣使用。陶瓷材料易碎,缺损的秤砣何以做到“公平交易”、“童叟无欺”?再者,瓷权均为户主自行定烧,手工制作,大小不一,究竟以谁家的秤砣为准?即使烧制前设计了标准重量,可烧出后重量必然变化,此道理很明白。秦始皇在位时统一了度量衡制度,并以铜铁制作衡器。唐宋时期衡器状况不详。元代商品交易广泛,传世的元代铜权多见,均铸刻了明确的帝王年号及制造行政单位如“至元二十年吉州路造”,有的还镌刻了代号或数字以示标准。民间用的秤砣也是铜铁制作。明清两代民用铜权、铁权及砝码传世不少。在制权材料上否定瓷权不是实用衡器的同时,我对瓷权铭文进行了研究。尤其是发现两枚分别署有“四十二年冬月吉日蔡易鹏置寓镇”和“己酉年造,×房置用”(图1)的明代晚期青花瓷权后,才明白其真实的功用。即古人以陶瓷作权,为镇宅之用,户主将瓷权悬挂于房内,以祀神、祭天、避邪,并遵奉信仰、遵守操作、
1  2  3  4  5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