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明朝嘉靖二十六年(1547)潮州知府郭春震主修的《潮州府志》,在田赋志中载:饶平县(凤凰镇1958年11月以前隶属饶平县管辖)每年须贡“叶茶一百 五十斤三两,芽茶一百八斤三两。”可见当时种茶已有相当规模,并已属明朝贡茶品日之一。 清朝顺治十八年(1661)潮州知府吴颖主修的《潮州府志》,在物产考中记述:“郭曰(指郭子章,明朝万历十年[1582]任潮州知府,著《潮中杂 记》)……为茶,潮俗不甚贵茶,佳者多不至,今凤山茶佳,亦云待诏山茶,可以清膈消暑,亦名黄茶。” 清朝康熙二十二年(1683)潮州知府林杭学主修的《潮州府志》载:“为茶,潮地茶佳者罕至,今凤山茶佳,亦云待诏山茶,亦名黄茶。” 清朝康熙年间,饶平知县刘忭主修的《饶平县志》记述:“山川:待诏山(今之大质山),在县西南十余里,四时杂花竞秀,名为百花山,土人植茶其上,潮郡称待 诏茶。凤凰山,在县治西十里,高压诸峰,山顶翠如凤冠,乘风能鸣,与郡城西湖山相应。凤髻山,在大尖峰下,五峰如云。物产:茶:粤中旧无茶,所给皆闽产。 稍有贾人入南都,则携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