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顺法师谈佛教的财富观
发布时间 2011-07-22 浏览 60993 次
如偶然暴雨,路人来檐前避避雨,终该是可以的吧!在战争时期,国家可以征用;空着的房屋,难民也可以临时住用。如大家到了无衣无食,那末你所有的衣食,也就难于保持私有了!众生是展转互助相成的;“宿因则共,现缘或别”的东西,虽不妨摄取而成私有,但受用却可能共同呢!

  如约将来的果报说,那就是:“保藏不定属于自己;受用不再属于自己;施诸悲敬才真属于自己”。这一判别,是应该分别解释的。

 

  1、“保藏不定属于自己”:积聚的财物,变成不动产也好,存入银行也好,埋藏也好,不一定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佛经说:五家所共——水灾、火灾、盗匪、恶王、不肖子孙。水火两灾,可以毁坏辛苦得来的财物。匪与恶王,可以强夺我们的财富。不肖子孙,把父祖辛劳的积蓄,任情地挥霍。现代的问题更多,战争破坏,币制贬值等,每有富翁在几天内什么都完了。其实,大家不免一死,终归无常。蓄积的一切资财,什么也带不去,还是你自己的吗?积蓄些养老、防灾,本来不可说不对。但有人愚蠢无比,富有的资财,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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