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茶叶抽样方法
发布时间 2011-07-23 浏览 50070 次
及相同包装和相同单位质量出口茶叶所构成的加工或检验单位,每个抽样批最多数量不得超过100 t。2.2 份样和集样increment and bulk sample从一批产品的单个容器内所抽出的样品为份样。抽自同一批的份样,经过混合而得到的一定数量的样品为集样。2.3 平均样品laboratory sample集样经逐次均匀缩分至规定数量后的样品为平均样品。 2.4 试验样品test sample按各个检验项目的规定,从平均样品中分抽的供直接检验试验的样品,简称试样。3 抽样条件抽样工作应在清洁、干燥、光线充足的室内进行,避免日光直接照射,防止外来杂质混入。4 抽样工具和容器茶叶抽样须置备下列专用工具和容器,各种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干燥、无锈、无气味,容器应具良好密闭性。 4.1 开箱器。4.2 抽样铲。 4.3 有盖的专用茶箱。 4.4 软箩或塑料布。4.5 分样器。4.6 盛样筒。5 开拣件数开拣件数按下列规定:1~10件,开拣一件;11~100件,开拣两件;100件以上,每增加100件(不足100件部分按100件计)增开一件;1000件以上,每增加500件(不足500件部分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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