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
发布时间 2011-08-15 浏览 51164 次
:浏阳霉素,华光霉素

  4.1.1.2 活体微生物农药

  真菌剂:蜡蚧轮枝菌等。

  细菌剂:苏云金杆菌,蜡质芽孢杆菌等。

  拮抗菌剂。

  昆虫病原线虫。

  微孢子。

  病毒:核多角体病毒。

  4.1.2 动物源农药

  昆虫信息素(或昆虫外激素):如性信息素;

  4.1.3 植物源农药

  杀虫剂:除虫菊素、鱼藤酮、烟碱、植物油等。

  杀菌剂:大蒜素。

  拒避剂:印楝素、苦楝、川楝素。

  增效剂:芝麻素。

  4.2 矿物源农药

  4.2.1 无机杀螨杀菌剂

  硫制剂:硫悬浮剂,可湿性硫,石硫合剂等。

  铜制剂:硫酸铜,王铜,氢氧化铜,波尔多液等。

  4.2.2 矿物油乳剂

  4.3 有机合成农药

  5、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应从作物-病虫草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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