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1)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血小板减少症、白血病、过敏性紫癜症等不宜用泻刮手法,宜用补刮或平刮法。如出血倾向严重者应暂不用此法。
(2)新发生的骨折患部不宜刮痧,须待骨折愈合后方可在患部补刮。外科手术疤痕处亦应在两个月以后方可局部刮痧。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后,疤痕局部处慎刮。
(3)原因不明的肿块及恶性肿瘤部位禁刮,可在肿瘤部位周围进行补刮。
(4)妇女月经期下腹部慎刮,妊娠期下腹部禁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