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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批判“三名三高”,不少紫砂壶陶作品(包括茶壶、人物雕塑、花盆)无作者款识,但有代表作者的数字编号,在盖中盖一个木质正楷小阳文印,壶上则是阴文。陶刻装饰之用的铭文具款,只标为“陶工”刻字之类,不署个人名号。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上世纪70年代末。如“长乐”印记,就是此时紫砂壶工艺厂研究室的集体创作名款,也有用在个人所作的作品上的。个人私下悄悄制作代表自己水平的作品,也有盖上自己印章的。
上世纪80年代以后,名人名作的意识确立,并逐步扩大,宜兴紫砂壶艺人才渐渐恢复用印,镌刻个人名款。
由于紫砂壶陶泥坯易于刻画,也由于印章的复制技术并不难,抗战前做古董生意的,是用火漆在老壶上拓下印记,再用火漆印盖在仿作的壶上,故印记完全一样,只是稍小了些。现在制印技术发达,特别是电脑仿制印章,完全可以乱真。因商业利益的驱使,人便在用印和刻款上,大量模仿前人或当今名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