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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几天前,北京某拍卖公司今年秋拍图录上的张晓刚作品《小女孩》,被网友上传至微博并转发给张晓刚,经张晓刚本人鉴定为“一件很拙劣的赝品。”事后,该公司迅速公开道歉并表示将该作品撤拍。
而在此之前,北京某拍卖有限公司春拍以7280万元拍出的徐悲鸿《人体蒋碧微女士》,被中央美院油画系研修班第一届同学声明指认为他们的课堂习作。著名画家陈丹青也为此事专门撰文。
中拍协发出“自律公约”
那么,“赝品”是否会成为中国艺术品交易市场的“阿喀琉斯之踵”?
的确有这样的担忧声音。中国艺术品拍卖诞生后10余年间,不断传出丑闻与争议,但一般均以“不了了之”或私下和解告终。这一切源于法律明文的“拍卖不保真”。按照现行《拍卖法》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