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三彩并非专为殉葬烧制
发布时间 2012-01-24 浏览 51245 次
杯、盘、碗、盂、烛台、枕等十多种,而每一种又有许多式样,如瓶就有双龙耳瓶、双系扁瓶、花口瓶、洗口瓶和细颈爪腹瓶等多种;第二类是俑,人物有贵妇俑、男女侍俑、拉马俑、文官俑、武士俑、胡俑、天王俑等,动物俑有马、驴、骆驼、猪、牛、羊、狗,禽有鸡、鸭等;第三类是居室用具的各种模型,常见的有亭台楼阁,又有花园中堆砌的假山和水榭,各种房屋、仓库、厕所、车、柜等等,凡死者生时所享用的事物无不具备。据历代墓葬中的殉葬品情况来看,既有专为死者烧造的明器,也有用死者生前使用过的各种器物作殉葬的。很显然,第一类中那些外形既美观,制造工艺又复杂的生活用品,决不可能仅为墓中亡灵烧造,生活在世上的人,特别是贵族富贾也一定在使用。   从唐代的商业贸易来看,到唐代做生意的西域人,通过“丝绸之路”,使用“沙漠之舟”骆驼,不仅将中国的丝绸运到各地,而且也把唐三彩和其它陶瓷器带到他们各自的国家。西安、洛阳等地出土的三彩骆驼,背上挂着类似瓷器、三彩陶器等货物就是证明。从考古发现也可以证明:在苏联的撒马尔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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