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記載,顓頊曆為秦始皇所採用而頒發于全中國,到漢代初的百年間還繼續行用顓頊曆,直到漢太初元年才改用太初曆。
陳美東至《古曆新探》中研究指出,顓頊曆的曆元在甲寅年正月甲寅朔旦立春,即以立春為年首,合朔時刻在朔旦。並有馬王堆出土的帛書天文資料為證。陳美東說:“顓頊曆每經一元,非但日月回到原來的起始狀態,年月日的干支都回到甲寅,而且五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