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的正信观念与因果法则
发布时间 2012-06-24 浏览 51876 次
遍的、必然的理则。宇宙万法(包括人类在内):‘非从天生,不从自生,非无缘生,从因缘生。’因缘生,简称缘生,又称缘起。〈良贲疏〉解释缘生二字说:‘言缘生者,缘为众缘,生者起也。诸有为法,皆从缘生。’所谓‘生者起也’,意思说缘生就是缘起;事实上这二者仍有分别:缘生,是因果中的具体事象,现象界所有的一切法,都是缘生之法;而缘生法中所有必然的理则,才是缘起法。换言之,缘起是理,缘生是事,缘起是事物生起的原因及理则,缘生是事物已生的结果与现象。因此,在缘起与缘生之间,就有了因与果的关系。这就是所谓‘因果’。


   因果、完整的说,应该说是‘因缘果报’。因是事物生起的主要条件或因素,缘是事物生起的次要条件或因素;由因缘和合(各种条件因素具备)生起的事物称果,而此果对能生起的因与缘来说是报;所以称因缘果报。世间万法(自然界的生灭变异、生命界的生老病死、精神上的一切行为)全部受此因缘果报法则的支配。


   佛经上说:‘法不孤起’,世间没有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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