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几十万、几百万地拍了出去。”“作局”是拍卖公司经常使用的手段之一。拍卖中,拍卖公司将“自己人”安排在拍场里和真买家一起举牌,目的是高价将艺术品卖给没有经验的新藏家和持有大量资金急于赚钱的新投资客。而且“越是大宗艺术品,假的比例越高,因为它值得拍一次,值得运作一次。另外,一件齐白石你做成几十万,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只有做成几千万才有人信。”多年前,当吕立新满怀豪情攒足银两到拍场上买自己的第一件作品——齐白石的《富贵寿桃》时,也遭遇了“作局”。事后虽几经交涉把该赝品退了,但还是让吕立新损失不小。而更多的藏家买假后,还根本没有吕立新那么“幸运”,那根本就是欲哭无泪投诉无门。“在目前的情况下,很多藏家买到赝品后,是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地位。我们已经知道有多起买假后,无处维权,这既和我国艺术品市场法律法规的缺失有关,也和艺术品市场的体制不健全有关。所以知假拍假已成为大家心知肚明的一件事了,因为拍完之后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吕立新说,他还亲眼见过更明目张胆的欺骗行为:有的拍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