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从而给买家下了套。曾经有位藏友带着一件高价入手的“象牙雕件”请专家掌眼,经鉴定结果发现,此象牙雕件虽然的确是真品,但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象牙制品——--一般是指亚洲象或非洲象的牙。这就离奇了,究竟是什么东西呢?答案让人忍俊不禁,原来是古代早已灭绝的猛玛象象牙,在俄罗斯等冻原地区时常会有出土,其“市场价值”(目前国内全面禁止象牙交易,所谓“市场价值”仅为论述需要)远不及前者。事后,当买家找到卖家理论时,卖家却理直气壮,因为当初也的确没有承诺过是什么象的象牙,猛玛的确算是象的一种,它的牙自然也是象牙的一种。所以,买卖家也只好吃个哑巴亏,算是高价买了个教训。笔者也曾在收藏之初,将一个粉彩小酒壶“被当成”文房水注(古人给砚台加水的器物)给买了回来,好在交易价当时也不算太贵,所以也没有交太多的学费。但诚如前述,实属把普通实用器当成了文房器出售。火漆、证书、名家诱惑如果说前面所讲的包装行为只是卖家在“概念偷换”上玩“暗坑”的话,那下面所要说的,就是卖家明目张胆“明骗”了,在网藏中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