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个别红木家具未配身份证
发布时间 2013-03-02 浏览 49623 次
,从术语和定义上对红木进行了规范,将采用全红木材质、主体红木和包覆式红木制成的家具,统称为红木家具,其中对于产品命名及用材比例分类、要求、质量明示等列为强制性标准,防止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情况出现,让消费行为更有法律保障。然而新规实施后,未能配齐“身份证”的红木家具仍在销售的情况并不少见。不仅如此,甚至不少红木家具店连商品价格也未明示,消费者获取价格全是由导购员报价,当提及没有配齐这些证件将会被“禁售”时,甚至有商家都表示很惊讶。“没听说不配齐‘一书一卡一证’不能销售。”在位于广汇美居物流园的一家红木销售店内,一位自称从事红木销售已经6年的王姓导购摇摇头表示不知情。“新规推广到门店还需要一个缓冲期,店内代理的是多个厂家的产品,部分厂家出厂时已经配齐了‘身份证’,而另外一部分,厂家从2月1日起已开始追加印制了相关标识,但对于流入销售环节还未能销售出去的产品补充标识的工作可能就要滞后一些。”首府红木第一楼的一位李姓经理坦言,即便现在有些品牌在红木家具销售市场已初具影响力,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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