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青花大器并非贸易瓷,而是分配赏赐给大元国西征的统治者使用的。为什么这样说呢?一是这些元青花大器珍品当时的价值太昂贵,当时在景德镇烧制成功的青花大器成功率很低,有时一窑无一件成功,有时一窑成功几件,每件成功的青花大器,价值等同重量的黄金。成本太高,不适宜作商品瓷。只能供不顾成本的皇族征用。15世纪欧洲强大的萨克森王阿古斯特曾向普鲁士国王腓特烈提出,以四队骠悍的近卫军换取12件中国生产的青花瓷,这些罕见的青花瓷由此被称为“近卫花瓶”。如此昂贵的瓷器如何做贸易瓷?只能由皇家分配使用。其二,元青花大器上的文饰,都是藏传佛教的文饰、道教的文饰和中国传统历史故事的文饰,13世纪时的中亚地区伊斯兰教是典型的一神教,是不可能容忍佛教、道教等多神教的意识形态的,更不可能主动到中国定做多神教文饰的元青花,这是和他们的一神教义相背离的。因此那些元青花珍品大器不可能是出口伊斯兰的,只能是分配发放给西征到那个地区的中国元代贵族使用的,才是正理。
中国向国外出口青花瓷应该是元以后明初晚些时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