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合作社」替代,
紫砂壶陶业公会特定年代印款逐渐弃之不用,历时三十余年(1915~1946年)。
十四、宜兴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特定年代印款
1952年二月,「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建立。1952年底,
紫砂壶器生产逐步恢复,亦成立「宜兴
紫砂壶产销联合营业处」。至1954年十月,裴石民、吴云根、朱可心、施福生、范正根、邵六大,范祖德等七人组建
紫砂壶工场,隶属于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即开始使用「宜兴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特定年代印款。印款为楷书图章「宜兴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出品」。字款自右向左鑴刻,不同于现今自左向右。上为「宜兴」字款;中为「汤渡陶业生产合作社」字款;下为「出品」字款。该印款除加入
紫砂壶工场从业人员使用,凡向民间订壶、供坯者亦使用此印款。印款沿用至「宜兴县蜀山陶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半年之后。
十五、宜兴蜀山陶业生产合作社特定年代印款 1955年底至1956年初,蜀山、前墅一带
紫砂壶行业实现合作,组建「宜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