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围猎,所获猎物按“见者有份”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时,先清点在场人数,然后按人数将兽肉砍成若干块,穿上棕绳,装入背篓,加以遮盖,棕绳头外露。一人端上背篓,转上数圈,在场的人各捉一棕绳,提出兽肉,无论好坏,都无意见。田边、地角、道旁的水果,成熟以后,路人亦可随意摘食。这些,都保留着原始分配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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