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茶叶交易中心克服阻力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
发布时间 2014-02-26 浏览 48198 次
产权人。2003年11月21日,我司将上述市场出租给了广州市瑞芳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瑞芳美公司),租赁期限为10年,即2013年11月20日合同期满。我司在合同到期前的一年间多次协商通知瑞芳美公司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但最终去年11月20日合同到期后瑞芳美公司强行霸占我司物业不肯退出,并且擅自仍将上述物业分租给60多名商户经营茶叶、茶具等,部分分租合同甚至签订到2015年。同时,由于近期广州市"建业大厦火灾"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切实执行广州市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广州市各企业名下物业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督导排查工作的规定,避免"建业大厦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我司作为南区茶叶市场的产权人,于2014年1月7日进入上述场地进行消防及水电安全检查,经排查后发现以下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1.在原承租人瑞芳美公司转租经营管理期间,南区市场第一层用作商铺经营,其它二楼及以上物业的用途是仓库。但经排查发现仓库物业还用于住宿,并有人长期在仓库里面生火煮饭,消防隐患非常严重,且居住人数众多,管理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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