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2013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金骏眉”通用名称商标行政纠纷案榜上有名。2013年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金骏眉”商标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金骏眉”为茶叶的通用名称,不予核准注册。这基本上封杀了任何一家企业把“金骏眉”当作商品商标注册的可能性。